就變性人在警隊中遭受歧視表達意見

致: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辦公室
民政事務局局長
律政司司長
保安局局長
平等機會委員會
立法會秘書處
警察公共關係科
警務處處長辦公室

變性人在警隊中遭受歧視

本組織對近期報刊報導變性人在警隊中涉嫌受到同袍歧視排擠表示關注,以及對部份週
刊的失實報導內容和作獵奇式追訪當事人的手法表示反感。故決定公開表達本組織的意
見,希望獲得政府、各人權組織及關注性小眾組織垂注。我們的意見如下:

1)本組織對警務處處長李明逵的正面回應表示歡迎和欣賞,警務處處長李明逵表示警隊
內部有平等機會政策,對所有警務人員不論性別,都是一視同仁,亦期望警務人員得到
合適的崗位安排。希望此等清晰及平等的政策能成為各政府部門及私人機構的學習榜樣

2)由於現行法例並無真正相關的條文保障變性人的應有權益,希望政府從速制定有關法
例以符合香港人權法、國際人權公約及基本法的要求。

3)政府應落實公民教育工作,讓人們屏棄歧見,諦做和諧共融社會,貫徹行政長官提出
「以人為本」的施政理念。

4)香港新聞從業員應謹守專業守則,維持應有的專業的形象和精神,停止對變性人與性
小眾作出失實及不公的報導。

人往往因無知的恐懼而掩蓋了諦做和諧共融的同理心,亦忘記了曾在痛苦中體會過己所
不欲勿施於人。掙扎求存從來不是容易事,人每日營役以換取生活所需及不同的認同和
包容,若能於傷害別人前花數秒去投入別人的處境,將能避免對他人製造痛苦,我們將
能獲得更美麗的心靈。這樣的喚醒工作,極需要政府的帶領。

姊妹同志
4/7/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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