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支持修訂家暴條例, 保障同志伴侶

《請支持修訂家暴條例, 保障同志伴侶》
各位朋友
《家庭暴力條例》於2006年3月曾經作出修訂,當時特區政府表示,因為社會對同性伴侶尚未有共識,故沒有將同性伴侶列入新修訂法例的保障範圍內。然而,外國的研究報告顯示,約有四分一同性伴侶面對家庭暴力的問題,情況與異性伴侶的數字其實沒有太大分別。
有見及此,一群關注家庭暴力條例改革的團體將提出修訂,建議擴闊該修訂條例對家庭的定義,列明「任何人的同性伴侶或前伴侶」為條例的保障範圍之一,而且亦伸延「家庭」的定義至任何年齡的子女身份 (例如繼子、收養子) 及親人。她/他們認為,立法原則不應只基於同居與否,而更應著重於兩人的親密關係。相對於現時的家暴條例,只包括18歲以下的同住親生子女,及男女同居及異性婚姻關係,改革家庭暴力條例聯盟所提出的修訂建議大大增加保障的範圍。
估計修訂條例將於07年1月呈交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小組討論。為使公眾及立法會能根據客觀事實進行討論,一份有關香港同性伴侶家暴的統計報告及個案分析將是必不可少的。
外國的例子告訴我們,家庭暴力法例保障同志,和是否容許同性婚姻,其實是兩碼子事。例如紐西蘭及台灣,也在沒有同性伴侶法的基礎下,修訂家暴法例,加入保障同性伴侶的條文。由此可見,以香港未有同性伴侶法為藉口的說法與日趨包融的國際趨勢背道而馳。
我們需要的,其實不只是一條法例,還要爭取為家暴所提供的輔導服務、配套服務、庇護中心、熱線等。希望閣下能抽空填寫以下問卷,以便我們統計數據,有助呈交有關小組討論。
所有個人資料將會保密處理。最後報告只包括統計數字,而所有可能洩露個人身份的資料將會刪改,以保障受訪者的私隱。
敬請於07年1月5日前填寫本問卷, 也請將本問卷傳給你的同志朋友, 謝謝!
http://www.my3q.com/home2/59/wchk/5354.phtml
2006年12月
聯署團體:香港十分一會、香港女同盟會、香港彩虹、姊妹同志、啟同服務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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